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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格这样说

1998-04-0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文艺报刊上接二连三地爆出了有关作家抄袭他人作品、版权争议、甚至作家评论家之间对簿公堂的新闻。刘心武是否抄袭黄庭坚的诗的新闻刚冷落下来,关于韩少功的《马桥词典》是否模仿的论争又告鹊起;对叶蔚林的《秋夜难忘》是否抄袭了尹世林的批评刚有了说法,彭荆风又在报刊上公开指责邓一光在《我的太阳》里抄袭了他的《纵横天下》。这类新闻一直是炙手可热的话题。这使我想起80年代我作编辑时,也碰到过类似的问题。有读者来信或撰文揭发刘绍棠自己抄袭自己——在一部长篇里抄袭了自己已经发表过的短篇。在责问之下,刘绍棠也被弄得张口结舌,说不清楚。那时,我也就轻率地认定我的学弟绍棠是自己抄袭了自己。

按常理说,知名度很高的人物,他们的任何作品,一旦发表,就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应是不大可能作假的;他果真敢于冒着风险抄袭别人的已有之作,那是绝对逃不过读者的眼睛的。但又确实出现了问题。因此,我对这类问题总是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情,作壁上观。可是,由于被批评者和批评者之间认识的无法沟通,加上记者们的炒作,往往使事态不断扩大,逼得有些作家,不得不请律师,上法庭,希望通过公正的法律恢复自己的清白无辜。

当我坐下来静思这类公案的时候,无意中想起了已经不在人世的心理学家容格先生在其《人类及其象征》一书中说过的一段话和尼采抄袭他人的故事。容格先生说:“一个作家可能按预定的计划潜心写作,编排论点或发展故事,这时他会忽然偏离原题。也许是一个新的想法出现了,或是一个不同的意象,或是一个完全新的副情节涌进了他的脑海。如果你问他是什么东西促使他这样,他会无法回答你。他甚至会没注意到变化,虽然他已挖掘出对他来说是全新的、明显是不知道的素材。但有时很有说服力地表明,他所写的东西与另外一个人的作品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那是他相信他从没见过的作品。”

容格说他在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一书中发现了这类惊人的例子。作者几乎一字不变地再创作了1686年航海日志中所报导的事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大约1835年(尼采写此书的半个世纪前)发表的这个海员的故事书中看到了这一段。当他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发现相似的段落时,被其特殊的风格吸引了,因为它不同于尼采通常的语言风格。于是,容格相信尼采一定见过那本海员的旧作,尽管他没加注解。容格便给仍在世的尼采的妹妹写信,尼采的妹妹证实,她与哥哥的确一起读过那本书,那时她哥哥大约11岁。容格因而认为,从上下文来看,说尼采剽窃了那本书的故事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他相信是在50年后,当时的记忆出乎意料地溜进尼采的意识心灵里了。

容格还说,许多类似的事情发生在音乐家身上,“童年时代听到的田间曲调或流行音乐,会突然在他(作曲家)成年时作的交响乐中出现。观念或意象从潜意识中回到了意识心灵。”

容格是心理学大师,他用他的潜意识理论来解释一个作家、一个作曲家怎样会写出与他人所写的作品中的段落几乎完全相同的作品这一事实。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里,写出了与半个世纪前发表的一篇海员故事几乎相同的段落,但容格在研究了尼采写作的情况后,认为:说尼采抄袭了他人的作品,是不能令人信服的,而是潜意识进入了他的意识心灵。过去曾经读过的东西,已经长久地被“遗忘”,或者说,人的意识内容消融到潜意识中去了。潜意识储存了对过去的事情的记忆,变得模糊难辨。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些潜意识却突然地出现在意识心灵之中,促使他创作出一种他自己认为是全新的作品来。

当刘心武、韩少功、叶蔚林、邓一光们被人咄咄逼人地指着鼻子质问,他们是否抄袭了他人的作品时,他们的确被诘问得张口结舌,很是尴尬,他们也像容格说的那样,连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更无法说得清楚。刘心武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解释说他没有读过黄庭坚的诗;叶蔚林只得向尹世林道歉;只有韩少功不肯在舆论的压力下承认他是“模仿”或“照搬”了《哈扎尔词典》,并诉诸法律以求维护自己的名誉;邓一光自己不出来答话,却有几位朋友出来撰文作解释。其实,这种现象的出现,远非“抄袭”之类的概念所能概括得了的。据传叶蔚林在道歉的信中所说的话,倒是与容格对这种现象的解释相一致的。他说:“我必须坦白承认尹世林同志这篇小说(指《遍地萤火》——引者)我是读过的,但读于何时何地却记不起来了。但可以肯定文中的一些细节是进入我的脑海了。因为它们与我所熟悉的生活非常相似。不幸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淡忘了它们的出处,并与自己构思中的文学细节相互融合、混淆,把别人的东西错当成自己的了。这样,在落笔《秋夜难忘》时,便毫无分辨地使用了它们。”(《作家报》1997年3月27日)我相信他所讲的是真实的。他的《秋夜难忘》所以与尹世林的小说在一些细节上极为相似,乃是多年以前读过那篇小说的印象沉淀在他的潜意识之中,在他创作《秋夜难忘》时,悄悄地进入了他的意识心灵之中。这是一种意识现象和创作现象,是值得文艺理论家和心理学家们研究的。用“抄袭”或“剽窃”来对待作家的这种创作现象,未免过于简单了点。

容格对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是否抄袭的剖析和结论,对我们今天出现的现象——已经从是否抄袭引申到了作家的道德问题,对我们的文艺理论建设,是不是也有一点参考价值呢?我想,起码提供给我们一个认识问题的启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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